北京时间12月14日,中国足协在上海召开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议上,中国足协正式公布各级联赛新一轮减薪的相关具体方案以及俱乐部变更中性名称的相关规定。
中国足协秘书长刘奕介绍到,当下中国金元足球和投资泡沫现状严重,带来明显副作用.'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政策要求,促进俱乐部转变经营模式,推动俱乐部市场化发展.此番,中国足协与三级联赛代表取得共识,推出两项中国足球治理方案,展现职业联赛可持续发展信心和决心,全面落实约束指标起到指引约束作用,共同打造健康中国足球环境.
进一步落实职业球员限薪是本次会议内容的重点。中国足协规定,中超俱乐部全年支出不得超过6亿元人民币,如若俱乐部年度总支出不超出20%的将扣除联赛积分6分,超出20%但不高于40%的扣除联赛积分12分,最高不超过24分.如果俱乐部违规发放奖金将扣除年度联赛积分3分处罚.中超国内球员顶薪被限制在税前500万,平均年薪不得超过税前300万.外援顶薪不得超过300万欧元,俱乐部外援球员单赛季薪酬总额不超税前1000万欧元.
此外,球员薪酬不包括比赛奖金,中超联赛及足协杯赢球奖单场限额300万,平球奖不超100万;亚冠联赛赢球奖单场限额600万,平球奖不超200万.中超联赛各俱乐部每赛季可额外设立总额不超过1000万的机动奖金,由俱乐部自行决定使用方案,机动奖金的实际支出金额将纳入年度总支出限额范畴.
与此同时,入籍球员的薪酬限额也得到规范.俱乐部可自行选择入籍球员按国内球员或外援标准执行相应薪酬限额,并在中国足协备案.国家队球员薪酬按上述限额执行,不再另行上浮20%,球员参加国家队集训和比赛,由中国足协发放津贴奖金,不纳入球员薪酬限额核算范畴.
自2021年1月1日起,各俱乐部应按新合同与球员签订合同,如果原合同薪酬高于新合同,双方应协商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差额部分的支付方式,如俱乐部与单个球员签署补充协议,国内球篮球比分员新合同薪酬不低于税前300万,外援不低于200万欧元.